06-082023
作品著作權登記的權利有哪些?
(一)人身權,顧名思義是作者通過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,是作者終生享有,不可以轉讓、剝奪和限制的。作者死后,可由繼承人或福鼎機構予以保護。
其中包含,發表權、署名權、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
發表權,指決定作品是否發表,在哪里發表
署名權,在作品上署名,比如我們常說的書作者、筆名
修改權,自己修改作品或授權別人修改作品的權利
保護作品完整權,他人不能篡改、斷章取義等
(二)財產權,是指使用作品產生的物質利益的權利
其中包含,復制權、發行權、出租權、展覽權,表演權,放映權,廣播權,信息網路傳播權,改編權,翻譯權,匯編權
復制權,制作成多份的權利,比較常見的是翻錄、翻拍、復印
發行權,出售或贈與方式提供給社會大眾
出租權,出借給他人,收取一定費用
展覽權,公開展出美術作品、攝影作品等
表演權,在現場通過演員的動作、聲音等表現原作品
放映權,通過技術設備再次發表原作品,比如幻燈片、放映機等
廣播權,社會大眾通過無線方式廣播獲得原作品
信息網路傳播權,社會大眾能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特點時間地點獲得原作品
攝制權,通過電影等方式將原作品表現出來
改編權,在原作品上,改變表現形式,創作出新作品
翻譯權,將原作品翻譯成另一種語言
匯編權,通過對原有的作品或作品片段重新組合,形成新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