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歡迎來到東莞市神州眾達專利商標事務所官網!

已發表的作品是否可以免費使用?
無論在網站上或者在雜志、報紙、電視、直播等地方發表過的作品,并不意味成為公有財產,作品登記著作權人是擁有使用權、出租權、發行權等權利。作品不是可以隨意被人引用、轉載。
比如:攝影作品通過雜志發表,雜志社雖然已經支付了稿酬,但也沒有隨意多次或以其他形式發表,都需要通過攝影原作者的同意。
在轉載的過程中,沒有原作者的許可,即使標明原作者名字和原出處鏈接,都是屬于侵權行為。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,是可以使用:
第一種,個人的學習或者研究,使用已發表的他人作品
第二種,評論某個作品或者說明某個問題,適當的使用已發表的他人作品
第三種,在媒體上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、經濟、宗教問題的實事性文章可使用,若原作者已聲明不能刊登、播放的除外




0769-22990200
在線咨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