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歡迎來到東莞市神州眾達專利商標事務所官網!

在做轉讓之前,首先先了解商標轉讓是什么意思?以免被他人坑了都不知道。
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,依法合規的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。
辦理條件:
1.商標轉讓人必須是該注冊商標的權利所有人
2.商標注冊權利人為兩個人以上的共有商標,需要經過所有權利人確認同意后才能轉讓
3.當商標轉讓時,轉讓雙方必須簽訂該商標的轉讓協議
4.當商標權人注銷了,但商標還是有效的,需要提供資料才能做轉讓(一般在公司注銷之前,完成商標轉讓手續的)
必須滿足以上的條件才可以做轉讓,看看你是否能做轉讓呢?當你滿足條件可以做轉讓時,你需要做以下步驟:
一.準備轉讓資料
1. 轉讓方:個人需要身份證復印件,商標信息;企業需要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加蓋章,商標信息
2.受讓方: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(還需個體戶營業執照復印加蓋章);企業需要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加蓋章。
3. 轉讓商標聲請書:雙方在轉讓商標申請書上簽字或蓋章
4. 如果是委托機構辦理,需要提供《商標轉讓委托書》
二.提交轉讓資料(交完資料后會在4-5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)
三.商標局審查
四.審核通過后,向雙方下發《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
這些就是轉讓商標給他人的基礎流程啦,如果你看完想了解更詳細的信息,可以來找我我們神州眾達專利商標事務所,或者你想做其他的業務,我們這邊都可以幫你做。




0769-22990200
在線咨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