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異議申請:
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、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,使相關當事人有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。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,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商標異議申請辦理流程:
1.咨詢神州眾達在線客服 2.商標顧問跟進 3.進行商標撤銷受理 4.整理相關材料 5.提交申請 6.受理成功
商標異議申請需要的文件:
1、商標異議申請書;
2、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,并附有關證據材料,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;
3、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;
4、異議人的身份證明;
5、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;
6、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,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。
注:凡是在神州眾達辦理商標注冊的客戶,即可享受到商標終身監控的服務(商標有效期到期前,專人提醒續展,避免商標過期)